连云港市红十字会应急救援救助通用流程
依据《连云港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任务分工,梳理连云港市红十字会自然灾害人道救助通用流程如下:
一、预警响应准备
对接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气象、水利、地震等部门共享预警信息,协同开展灾害风险研判;启动应急值守,落实救援队伍备勤、救灾物资盘点调运等前置准备。
二、灾情接收与响应启动
接收县区红十字会灾情上报,配合相关部门核查灾情;按照市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指令,同步启动红十字对应层级响应,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向上级红十字会、市应急管理局报备灾情与响应情况,按全市统一部署开展募捐相关工作。
三、现场救援救助
在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领导下开展以下工作:
参与转移安置组工作,协助受灾群众转移安置,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同步提供受灾群众心理干预服务。
参与物资保障组工作,协助调拨救灾物资,组织救灾物资紧急运输,视情组织开展救灾物资紧急采购,规范自有救灾物资出入库管理,助力受灾地区物资保障。
参与救灾捐赠组工作,协助开展救灾捐赠活动,按照应急指挥部发布的需求和捐赠人意愿接收分配救灾捐赠款物,协助办理境外捐赠通关免税手续。
参与医疗防疫组工作,协助开展受伤人员应急救护、受灾地区安置点消杀及公共卫生科普宣传工作。
参与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赋予的其他任务和工作。
四、灾后恢复与重建
参与受灾群众过渡期生活救助,保障临时生活物资供给;配合开展冬春困难群众救助,协助推进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跟进相关救助项目落地实施。
五、响应终止、总结评估与监督
依据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指令同步终止市红十字会应急响应;对救灾捐赠款物开展第三方审计,全程公开收支,接受纪检、审计及社会监督。
响应终止后汇总全部救助资料,完成复盘、归档评估;根据评估优化救助预案,常态化组织救援培训、应急演练和防灾减灾宣传。